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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掘部分违规行为(14条)

日期:2013-05-02    来源:null    作者:

综掘部分违规行为(14条)
   1、开机前,没有进行以下检查的 
   (1)综掘机各系统的完好情况。
   (2)作业地点的通风、瓦斯、顶板、支护质量等情况。
   2、开机前对综掘机进行检查时,综掘机没有满足以下条件的
   (1)各操纵手把和按钮应齐全、灵活、可靠。
   (2)机械、电器、液压系统,安全保护装置应正常可靠,零部件应完整无缺,各部件连接螺丝应齐全紧固。
   (3)电器系统各连接装置的电缆卡子应齐全牢固,电缆吊挂整齐,无破损、挤压。
   (4)液压管路、雾化系统管路应无泄漏,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5)减速器液压油箱的油位、油量应适当,无渗漏现象。
   (6)转载胶带机应完好,托辊齐全。
   (7)切割头截齿、齿座应完好,发现有掉齿或严重磨损不能使用时,必须断开掘进机电气控制回路开关,打开隔离开关,切断供电电源,并在开关箱上挂停电牌后进行更换。
   (8)装载爬爪、链轮要完好。
   (9)履带、履带板、销轮、链轮保持完好,按规定调整好履带的松紧度。
   (10)喷雾装置系统、冷却装置、照明(尾灯)应良好。
   (11)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急停按钮。
   (12)对掘进机的供电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3、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进行处理仍开机作业的
   (1)工作面风量不足,即煤巷、半煤巷的风速小于0.25M/S、岩巷的风速小于0.15M/S。
   (2)风筒口距迎头的距离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3)不按规定安设瓦斯探头和便携仪。
   (4)瓦斯浓度超过0.8%。
   (5)空顶或顶帮有活矸、危岩。
   (6)顶帮有明显的来压预兆,如开裂、放线、掉渣等。
   (7)支架不正规,有淋肩、吊斜、前倾、后仰等现象。
   (8)背帮背顶的质量不合格。
   (9)撑木、拉杆(条)的质量不合格。
   (10)锚杆、锚索的间排距不符合规定,预紧力不符合规定。
   4、使用综掘机没有遵守以下要求的
   (1)必须坚持使用所有的安全闭锁和保护装置,不得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
   (2)开、闭掘进机控制开关的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3)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
   (4)掘进机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5)掘进机检修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有人。
  5、巷道坡度超过掘进机的适应坡度的;
  6、巷道的高度、宽度超过掘进机的最大截割范围的;
  7、遇有坚硬岩石时强行截割的;
  8、带负荷启动的;
   9、没有根据煤岩层的硬度、层理状况、顶底板情况选择合理的截割程序的;
   10、调动机器前进或后退时没有收起后支撑、抬起铲板的;
   11、截割部长时间超负荷运转的;
   12、对截割下来的大块煤矸不进行破碎的;
   13、掘进机工作时,没有做到平台上只允许有司机及一名指挥人员其他人员要撤退到安全地点的;
   14、遇岩石需要爆破作业时,掘进机的后退距离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