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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公开透明 “三违”人员无处遁形——新立矿“安全模拟法庭”试点工作系列报道之三

日期:2017-08-01    来源:    作者:邢秀芬

  公司在新立矿试点“安全模拟法庭”,设立合议庭和审理委员会,依法依规进行审理、裁决和追责安全生产中存在争议的安全处罚、重大隐患、严重“三违”、重大工伤、责任事故,给职工带来了观念上的冲击、思想上的洗礼、行为上的转变,对促进职工兑规作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新立矿“安全模拟法庭”试点工作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必须大胆实践,但又必须力求规范、高起点、高标准、阳光操作,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用法律手段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依法治安、从严管理理念和“违章就是违法,违法必受惩处”的法制意识,增强遵章指挥、兑规作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矿井长治久安。

  新立矿之所以能如期推进“安全模拟法庭”试点工作,得益于“安全模拟法庭”的严肃性、公开透明的真实性。

  在新立矿开展“安全模拟法庭”试点工作方案上,记者看到审理受案范围非常明确,包括日常安全被处罚当事人不服从处罚决定的、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典型的“三违”行为、重大未遂事故、一级重大隐患和安全检查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不服从安全监管等方面内容,需要运用“安全模拟法庭”程序进行定性和责任追究,进行公开审理,“安全模拟法庭”具有相对独立的审理权和裁定权。

  “安全模拟法庭”的审理原则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模拟法庭审理程序进行规范审理,依法依规认真追责;坚持“教育为本、惩罚为辅”的原则,目的是通过法律手段增加“三违”成本、增强职工法律意识,从根本上解决习惯性违章久治不绝、工伤事故居高不下的难题;坚持“依法裁决、接受监督”的原则,模拟法庭审理裁决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独立、客观审理,各级领导坚决不准主观干预,并且要接受矿纪检、工会、工资等部门和职工代表的监督。

  在审理过程中,“安全模拟法庭”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黑龙江省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龙煤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文件以及新立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审理工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裁定,新立矿安监处、其他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被处罚人向“安全模拟法庭”提出审理请求,“安全模拟法庭”审核受理后,确定开庭日期,通知责任人员和陪审人员进行一审裁定,并公示裁定书。合议庭做出评议结论后当庭宣布裁定结果,涉及较大问题的提交审理委员会裁决,涉及党、政纪处分的提交矿党委会研究处理。“安全模拟法庭”履行第一次初审程序,实行两审终审制,对“安全模拟法庭”裁判不服的当事人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起申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复议审核,确认终审裁定。

  新立矿“安全模拟法庭”从维护正常安全生产秩序、不放过一起违章或事故隐患、不冤枉一个无辜者的角度出发,尤其是允许违章人员对不合理违章处罚进行申辩,采取现场调查取证、与当事人严肃谈话、深入区队走访等形式,严格执行庭审流程,严格落实庭审制度,将安全与法律从内容到形式完全融为一体,赋予安全以法律的严肃性和庄重感,在教育职工和完善防范机制上都取得了预想不到的效果。

  “安全模拟法庭”整个审理过程都在阳光下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增强了基层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遵章意识,为新立矿预防和控制“三违”现象、矿井安全和谐发展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