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龙江新闻

我省连推三项利好政策加强困难儿童保障

日期:2020-09-18    来源:    作者:

  原题:我省连推三项利好政策加强困难儿童保障

  来源: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日报讯(记者 李美时)近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的保障工作,努力降低疫情影响,今年以来,我省民政部门在儿童福利领域连续推出三项政策措施,筑牢特殊困难儿童群体权益保障的防护墙。

  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2019年底,省民政厅联合省最高人民法院等12部门印发了《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暂行意见》,规定自202011日起,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政府保障范围,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享受目前每人每月1150元的基本生活费。同时,与《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相衔接,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中,享受医疗保障政策。

  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两类群体纳入临时价格补贴范围。今年3月,将两类困难儿童群体纳入我省临时价格补贴范围,每人每月补贴标准参照特困人群同等对待。4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文件后,我省正式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群体纳入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范围。按照国家政策,又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此次阶段性价格补贴执行期限从今年3月至6月,目前各地已陆续发放完成,确保了疫情期间两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两类群体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省民政厅于今年6月出台了《关于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全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这两类群体,统一纳入全省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政策中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政府承担、年度门诊医疗费用限额内按不低于50%比例救助;住院医疗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下的部分按不低于70%比例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按不低于70%给予救助,为全省3377名孤儿和130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了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