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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殡仪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通告(第三十七号)

日期:2021-01-19    来源:七台河矿区新闻网    作者:七台河总编辑

全市广大市民:

正值春节来临之际,也是民俗祭祀高峰期,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希望广大市民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护的同时,严格遵守我市殡仪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有关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 严格执行“扫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规定。拒不执行规定者,严禁进入殡葬服务机构内部,在服务机构内治丧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

2. 严格按照规程配合做好消杀工作。治丧和吊唁群众进入殡仪服务机构门口时,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做好消杀工作。

3. 严格控制守灵厅吊唁人数。守灵大吊唁厅驻留人员不得超过20人,守灵小吊唁厅驻留人员不得超过10人,所有人员要保持一定距离。非丧主亲属及吊唁人员随来随走,禁止在吊唁厅、走廊等地聚集逗留。

4. 严格控制火化等候、办理骨灰寄存业务人数。火化等候领取骨灰时,治丧家属每家在大厅等候人员不得超过5人;办理骨灰寄存业务时,治丧家属每家进入骨灰寄存堂人员不得超过3人。

5. 严格管控遗体告别仪式行为。疫情防控管制期间不提倡举行大型告别仪式,特殊情况必须举办遗体告别仪式的,必须按照殡仪服务机构要求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6. 严格管控服务窗口人员聚集行为。业务大厅每个服务窗口设置“一米线”,丧属办理业务结算时要严格遵守"一米线"规定,前来结算家属每家不得多于2人。

7. 严格管控其他人员和物资进出殡仪服务机构。禁止从事推销活动人员及其他闲杂人员进入殡仪服务机构内部。禁止将外来不明物品(烧纸、纸制元宝、纸制金条、纸制金砖、瓜子、花生、领魂鸡、骨灰盒、鲜花、绢花篮等祭祀用品、食品等)带到室内,确需带入的物品必须进行登记、隔离消毒。

8. 严禁外地亲朋好友参加吊唁祭奠活动。治丧家属要做好严禁外市特别是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亲属和朋友回乡吊唁祭奠活动的宣传和劝解工作。对故意隐瞒行程、知情不报的吊唁祭奠人员和治丧家属,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及管控措施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9. 严格管控疫情期间祭奠行为。鉴于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安全需要,从即日起,全市殡葬服务机构场所内(包括公墓、骨灰寄存处)禁止烧纸、冥币和点放祭祀灯等,提倡文明祭祀。具体解禁日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按照疫情形势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上述公告内容,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对拒不执行规定、打骂工作人员、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交由公安部门严处。

七台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