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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公共交通工具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四十号)

日期:2021-01-19    来源: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作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按照七台河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总体工作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严格落实客运场站、交通工具消毒防疫标准,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全面有效规范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为有效控制我市内部人员密集出行,保持公交车内乘客安全距离,控制载客率,确保我市乘客生命安全,从即日起暂停我市老年人及特殊群体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待疫情平稳后,按照指挥部意见适时恢复免费乘车政策。

2、 市民乘坐出租车、公交车时,应扫描行程码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对不扫码、不佩戴口罩的乘客,驾驶员可进行劝阻或拒绝其乘车。若劝阻不成造成延迟发车或停驶的,必要时将通知公安部门处理。对扫描行程码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乘客,驾驶员可以拒绝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 所有营运车辆驾驶员和从业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上岗,定时开窗通风,保证车厢空气流通,做好营运车辆消毒、清洁的预防性工作。

4、 为有效阻止疫情蔓延,建议广大市民减少出行,确有刚性出行需求,请乘坐正规出租汽车。因非法营运车辆未严格执行消毒制度,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请广大乘客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并积极主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464-8395605),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台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