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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发出通知: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执行!

日期:2021-01-19    来源:    作者:

1月15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出《关于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守疫情防控纪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应急状态期间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行为。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强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严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积极主动落实排查和隔离、管控等措施,切实杜绝思想麻痹、敷衍应付、失职失责等行为;必须带头落实“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要求,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应急状态期间聚集可能造成的危害;必须带头维护防控管理秩序,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禁耍特权、搞特殊;必须带头及时如实报告疫情信息,严禁漏报、谎报、虚报、瞒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出行信息;必须带头强化舆论引导,严禁通过任何途径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小道消息和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党员干部要主动下沉基层,参与网格排查工作。

《通知》强调,全市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全面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