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举报未应用“黑龙江冷链”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线索奖励暂行办法》出台 举报最高奖励 2000元
日期:2021-01-21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李美时原题:《黑龙江省举报未应用“黑龙江冷链”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线索奖励暂行办法》出台 举报最高奖励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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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讯(记者 李美时)1月20日,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黑龙江省举报未应用“黑龙江冷链”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线索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通知》明确,为实现对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对举报未应用黑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有关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通知》中规定了三类举报范围,并详细介绍了举报奖励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奖励标准。举报奖励应遵循一案一奖,实名举报,最高奖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