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电子报 > 四版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四十八号)

日期:2021-02-10    来源:    作者:

春节将至,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为进一步实现“精准管控、科学管控”的工作目标,现将优化调整后的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 境外返回人员,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人及次级密接人,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相关核酸检测及解除隔离工作在专业部门指导下有序进行。

2、 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疫情发生地不允许流动人员,经排查发现,实行14天居家隔离,两次核酸检测;其他返回人员,持七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3、 省内外低风险地区持七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返回人员,持健康码“绿码”通行,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聚餐。

4、 正常营业的场所,包括餐饮业、娱乐场所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严格执行行业管控政策。原餐饮业、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的比例,调升为70%。

5、 重点场所及重点人群,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冷链物流从业人员等,执行从严管控措施,并定期进行核酸抽检。

6、 街道(社区)、村屯要落实春节期间网格化管理的各项措施,建立返回人员登记台账,落实分类精准管控措施。

7、 老年人及特殊群体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恢复执行。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受理和解决,现将各县区服务热线公布如下。

新 兴 区:0464-6101880 0464-6101891

桃 山 区:0464-8369096

茄子河区:0464-8810833

勃 利 县:0464-8520166

开 发 区:0464-8393307

特此通告。

七台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