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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一百六十号)

日期:2022-12-02    来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作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自11月30日实施临时性防控措施以来,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在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实现了连续3日无社会面新增病例。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专家组综合分析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2月3日0时起,解除全市临时性防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除划定的高风险区外,其他区域解除临时防控措施。全市公交车、出租车、农村班线客车恢复运营,严格做好车辆通风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工作,合理控制上客率,严格执行扫码乘车。倡导广大市民群众尽量减少出行,非必要不前往高风险区所在城市。对尚未解除管控的场所和人员继续落实相关要求。

2. 除高风险区域外,各商铺、摊床、餐饮、宾馆、洗浴、美容美发、电影院、网吧、健身房、早市等各类经营性场所恢复营业。认真做好营业场所通风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扫码进店。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严格执行限流错峰要求,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药店严格执行“沃填报”制度,销售“五类”药品须实名登记,做好信息推送和回访等工作。

3. 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具体防控措施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福利院、养老服务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各类窗口单位的业务,能够通过网上办、自助办的事项,全部采取“不见面”方式办理,如确需现场办理的实行预约制,并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4.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上班,食堂错峰就餐。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压实属地防控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凡失职失责、脱管漏管、不遵守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严格管理大型会议、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活动,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5. 各类企业严格执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落实落细“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处置预案,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排查,严格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

6. 严格落实28类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确保应检尽检、不落一人。各有关单位要组织本单位重点人群按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对“应检未检”、拒不配合的严肃处理,并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按规定定期开展核酸检测,严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上岗。

7. 广大市民群众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主动参与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干、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对不遵守防疫规定,产生防控风险、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发布实施后,视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相应防控措施。

七台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