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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能力 转作风 抓落实|省司法厅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 推出“不动产登记+公证”联办业务

日期:2023-07-20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晓洁 记者 米娜

黑龙江日报讯(王晓洁 记者 米娜)记者从省司法获悉,省司法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协同办理工作的通知》,推进“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联办,构建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多地、多门、多次”向“一地、一门、一次”转变,让部门协同效应惠及更多龙江百姓。

据了解,目前我省“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协同办理除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公证处设立便民服务点和当事人“委托代办房产证”两种服务方式外,齐齐哈尔市鹤城公证处、富拉尔基公证处、甘南县公证处、龙江县公证处、泰来县公证处、克山县公证处,佳木斯市佳木斯公证处及鸡西市鸡西公证处等8家公证机构,与所属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数据信息共享,通过“一窗受理”平台上传提交审核材料,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后由公证人员直接制发《不动产权证书》。

“相比传统不动产继承业务,‘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协同办理模式避免群众在公证机构和不动产部门多头跑路,同时减轻了群众经济负担,也有效地降低了登记风险。”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二处处长夏彬彬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