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修订版4月1日起实施
日期:2016-03-07 来源: 作者:为了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3月2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第86号总局令,公布修订后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该《办法》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自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6月8日修改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中国煤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