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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遏制重特大事故

日期:2016-12-12    来源:    作者:张国伟

  卜庆林深入龙湖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时要求:

  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遏制重特大事故

  黑龙江煤监局局长卜庆林(前左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梁德(右一)等领导深入龙湖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孙国祥摄

  12月8日,黑龙江煤监局局长卜庆林深入龙湖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时要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守法、遵法、学法、敬法,明责、知责、履责、尽责、问责,狠抓现场管理,强化灾害治理,认真排查隐患,落实落靠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梁德,七台河矿业公司副总经理张学臣陪同检查。

  卜庆林听取了龙湖矿2016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制度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深入龙湖矿井下47043采煤工作面实地检查,对47043采煤工作面现场管理到位、一线工人精神状态好给予好评。

  卜庆林说,进入四季度以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他强调: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守法、遵法、学法、敬法,明责、知责、履责、尽责、问责,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到灾害的危害性,越是低瓦斯矿井,越不能忽视瓦斯;要从采掘接续入手,认真研究瓦斯治理措施和办法,加大瓦斯抽放力度,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难题,尤其要加强瓦斯治理和冬季防尘工作,认真做好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确保瓦斯治理到位,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卜庆林要求龙湖矿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制度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抓好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安全生产领导,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认真开展好隐患大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做到闭合整改。各级干部要务实工作作风,履职尽责,敢于问责,尽心尽力抓好安全;狠抓现场管理,强化灾害治理,杜绝“三超”、“三违”现象,严防重特大事故,打牢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高矿井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