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医疗保障政策问答(三)
日期:2021-01-02 来源:七台河矿区新闻网 作者:七台河总编辑一、 门诊慢性病种类有哪些?待遇标准如何规定?
(一)门诊慢性病种类及标准
门诊慢性病共16种,发生费用计入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
(二)门诊慢性病标准
1. 城镇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高血压2000元;糖尿病合并症2000元;肝硬化失代偿期2000元;严重精神障碍疾病2000元;艾滋病2000元;脑血管后遗症(合并肢体功能障碍)1200元;类风湿性关节炎1000元;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800元;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800元;肺源性心脏病( 慢性心力衰竭)800元;慢性肾功能不全(3期以上)800元;再生障碍性贫血800元;系统性红斑狼疮800元;活动性肺结核800元;房颤800元;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心力衰竭)800元。
2. 城乡居民:高血压500元;糖尿病合并症500元;肝硬化失代偿期200元;严重精神障碍疾病200元;艾滋病200元;脑血管后遗症(合并肢体功能障碍200元);类风湿性关节炎200元;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200元;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200元;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200元;慢性肾功能不全(3期以上)200元;再生障碍性贫血200元;系统性红斑狼疮200元;活动性肺结核200元;房颤200元;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心力衰竭)200元。
二、 门诊慢性病如何申报?
门诊慢性病申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参保患者可持住院病历或本市病案号、身份证复印件、相片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申请表》后到七台河市人民医院进行申报。经认定医院专家组鉴定通过后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均可开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