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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医疗保障政策问答(二)

日期:2021-01-07    来源:七台河矿区新闻网    作者:七台河总编辑

四、 城乡居民参保如何办理?需要什么证件?什么时间参保缴费?新生儿如何缴费?何时享受待遇?

1. 凡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居民,都可在缴费期内到就近的社区自愿办理参保登记。

2. 新参保的城乡居民,需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

3. 每年的10-12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次年1月1日生效。未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缴费的,参保人员不用再补缴往年所欠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只须按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全额缴纳本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自缴费之日起30日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欠费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4. 新生儿在出生90天之内参加户籍地城乡居民医保,按照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障待遇。未在出生后 90 天内参保的,参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政策规定执行。

五、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理的条件、缴费标准是什么?需要什么证件?

1. 具有本市户口、年满18周岁的人员,均可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2.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按7%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医疗保险需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市医保局业务大厅办理新参保,开具票据后到税务部门交款,当月25日前办理,次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