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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10+5+N”系列活动氛围浓重实效

日期:2021-11-04    来源:七台河矿区新闻网    作者:邢秀芬

按照《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制度》《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 黑龙江省煤管局关于设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的通知》要求和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集团公司开展2021年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安排,公司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龙煤七台河公司2021年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11月1日至11月30日,全面启动以“强化风险意识,规范安全行为”为主题的2021年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

在十一月份安全警示教育月,公司开展“10+5+N”系列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明确了公司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及单位。

“10”即开展好集团公司一次安全思想大学习、一次《安全生产法》大普及、一次安全生产大反思、一次领导干部安全大讲堂、一次安全生产大培训、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大考试、集中一天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一次安全风险大排查、一次应急大演练、一次安全生产大曝光十项规定性活动。

“5”即开展好公司五项系列活动。一是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活动。各单位按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组织各层级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事故隐患进行分级治理,确保把安全风险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组织开展危化品、消防安全、交通运输和瓦斯发电专项检查活动。各单位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检查煤气储柜、粗苯储罐、地面油库等重点部位,有效管控危化品安全风险,坚决确保危化品管理安全可靠;检查办公楼、会议室、职工宿舍、仓库、浴池烘干室、更衣室等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坚决杜绝各类火险隐患;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检查运行车辆、铁路沿线、铁路道口等,严防交通事故发生;强化瓦斯气源、管路查漏、监测监控、设备完好管理,保证瓦斯发电设备安全运行。三是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主题征文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总结心得体会,谈感悟认识,通过新闻媒体刊发进行学习交流,在全公司形成学好、用好新《安全生产法》的舆论氛围。四是开展护航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紧盯各单位、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和干部值班值宿、入井带班等纪律作风以及安全警示教育月、安全生产“五大”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安全生产提供坚强作风保障。五是开展“亲情助安”活动。组织开展职工家属协管亲情帮教、安全宣讲进家庭、班前亲情慰问等形式多样的活动,通过亲人寄心语、协管话安全的方式,用亲情的力量教育职工遵章作业、远离“三违”行为,实现安全生产。

“N”即基层单位创造性开展各项活动。在开展好集团公司十项规定性活动、公司五项系列活动的基础上,各单位还可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契合主题、接地气、见成效和干部职工易于接受的各类活动,开展活动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在于实,真正推动安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确保人矿平安。

公司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扛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设计、认真推进落实。特别是四季度临近年终岁尾,季节交替变化、任务极为繁重,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对各系统、各环节全面开展自检自查,细化到每一条井巷、每一台设备、每一个灾害治理工程和每一个岗位,做到不留死角盲区。

公司要求,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要把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同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安全生产大排查及“回头看”、“四个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要围绕瓦斯、冲击地压、水、火、提升运输等重大灾害和关键环节,“一矿一策”、超前落实好风险管控和灾害治理措施,实现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科学治理,从根本上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持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包保工作,针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压实安全责任,明确责任人,消除监管盲区。

公司要求,要创新活动形式,营造教育氛围。创新安全教育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公司“报、台、网、微”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动态,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扩大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的积极影响,营造促进安全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