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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落实责任 确保安全生产 新建矿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日期:2021-12-10    来源:七台河矿区新闻网    作者: 邢秀芬

新建矿不断提高风险研判能力,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成“四账、四制一图、一栏、一卡、一库、一系统”建设,推进灾害超前治理,做到系统可靠,确保安全生产。

新建矿牢固树立安全风险意识,向职工认真解读和逐条分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化评分细则》,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研究修订各级领导干部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企业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责任制,按照要求进行矿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各系统副矿长及专业副总工程师责任分工,明确各岗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分别制定各分管系统领导、各专业副总工作及机关相关职能科室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及职责,确保领导有职责、管理有机构和工作有制度,真正把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安全风险管控和保障措施中所有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矿管理层。

新建矿认真讨论研究矿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各岗位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七项职责,并结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职业病防治法》《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针对矿安全生产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和修订矿领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各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440多个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每月对生产采区领导班子成员、采掘班段长及岗位人员进行考核,提高了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履职尽责意识。

新建矿建立矿长、总工程师、分管负责人等管理层面安全风险辨识“1+4”工作模式,每年年末由矿总工程师和分管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收集整理地质及灾害资料,然后由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机关相关职能科室及区队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全矿范围内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重点开展瓦斯、煤尘、水、火、顶板、防突、防冲及提升运输等危害因素安全风险辨识,辨识评估后形成《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和安全风险清单,按低风险、一般风险、较大风险、重大风险级别分级汇总,年度评估报告中包括辨识评估参与人员、时间、方法、标准、结论和措施等内容,用于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新建矿由总工程师组织矿机关相关职能科室在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进行安全风险专项辨识评估,矿分管各系统领导组织矿机关相关职能科室对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安全风险专项辨识评估;矿机关相关职能科室在排放瓦斯、过构造带和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前进行安全风险专项辨识评估;针对对本省煤矿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矿长组织各系统领导结合实际开展安全风险专项辨识评估。

新兴矿矿长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年度和专项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分管负责人每半个月组织开展一次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完善改进管控措施。矿领导入井带班时,结合本系统、本专业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每月上旬、中旬、下旬,新建矿分别组织全矿各单位开展自检自查,每半个月由矿分管系统领导组织开展系统排查;每月月末由矿长组织各系统领导、分管专业副总工程师和矿机关职能科室、采区负责人开展全矿隐患大排查,进行排查前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时间、参加人员、重点排查内容等,排查后进行统计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制定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和整改负责人;落实事故隐患分级、分类、建档、登记、上报、督办、验收销号等工作,建立矿长月度排查、系统排查和采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检人员自查隐患台账,确保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实现闭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