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 促进七台河转型振兴高质量发展——九届七台河市委巡察工作综述
日期:2022-02-08 来源:七台河日报 作者:徐瑞柬 袁晓玲巡察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之利器、国之利器。2017年下半年以来,中共七台河九届市委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建立完善市县巡察上下联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体制机制,统筹疫情防控和巡察任务,扎实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彰显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把牢政治定位,圆满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
市委引领全体巡察干部,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相继开展十一轮巡察,实现了对全市106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问题3864个,移交问题线索35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7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发现的某局“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成为市监委成立后第一个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1名副厅级干部和2名正处级干部被立案处理;发现的某局党委违规提拔使用干部、评先选优过多过滥、财务管理混乱;某局党组主要领导缺乏威望和凝聚力,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搞远近亲疏,越权干涉基层财务工作;某局墨守成规,条条框框根深蒂固,服务意识较差、“部门壁垒”难以破除等问题,在全市党员干部中产生了强烈震动,持续强化了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了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了不想腐的自觉。
坚持守正创新,有效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针对七台河地域小、人口少,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特征浓郁的实际,市委巡察机构锐意探索创新务实管用的巡察方式方法。从第一轮巡察开始,采取市县(区)联合组建巡察组、异地交叉巡察方式,连续三轮对全市17个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336个、问题线索77件,49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在全省率先实现巡察乡(镇)全覆盖。组建1个专项巡察组,对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机动式巡察,在短短的12天时间里发现问题53个、立行立改问题18个,移交问题线索26件,立巡立交问题线索2件,18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组织县(区)分别组建巡察组,对县(区)12家单位开展了提级“推磨式”交叉巡察,发现问题339个、问题线索40件,某区教育、民政、卫生部门存在的群众办事“11难”问题被市作风整顿办专项督办;某乡镇卫生院院长收取“回扣”问题线索被立巡立交;某区福利院套取大额资金等问题线索被查处。
强化整改落实,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为落实好中央要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巡察整改工作规程(试行)》,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任务、方法步骤、时限要求等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建立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机制。市委巡察办积极协调市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门完善日常监督办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制定措施,强力督导被巡察单位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对九届市委前7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并印发全市,开展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工作,召开全市巡察整改工作会议,有力推动了被巡察党组织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全面整改,改出成效,整改完成率达到98.7%。
统筹谋划部署,着力提升县(区)巡察质量
市委始终坚持市县(区)巡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严格督导勃利县加强全省巡察工作重点推进县建设,示范带动三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举办了全市县(区)党委常委巡察工作专题培训班,召开了全市县(区)巡察工作推进会议,在全省率先制定《县(区)党委巡察工作考核办法》,有力推动县(区)党委抓紧抓实巡察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对村巡察的部署要求,推动县(区)党委组建10个巡察组,紧盯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突出问题,对全市220个行政村开展巡察,发现问题2188个,立巡立改问题113个,发现问题线索18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相关经验被《黑龙江巡视巡察》刊发。
强化自身建设,努力锻造素质过硬巡察铁军
为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市委巡察机构坚持常态化开展学习研讨,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熟练掌握中央巡视工作条例等“四条例一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巡察干部讲党课”“祭扫烈士陵园”“扶贫济困”“走边角”等活动,巡察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明显提升。为保证巡察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配套制定了《关于加强巡察机构党建工作的意见》《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巡察干部“十条禁令”》等45项制度规定,形成了以实施办法为“纲”,党建工作、业务规程、纪律建设为“目”的制度体系,为持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