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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治丧和骨灰安葬活动管理的通告(第六十八号)

日期:2022-03-28    来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作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鉴于当前疫情严峻形势,为避免人员聚集和“物传人”引发疫情传播,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治丧和骨灰安葬活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严格执行“扫双码、测体温、戴口罩”规定。拒不执行规定者,严禁进入殡葬服务机构内部,在服务机构内治丧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治丧和吊唁群众进入殡仪服务机构门口时,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做好消杀工作。

二、 严格控制群众治丧和骨灰安葬活动人员数量。大守灵厅滞留人员不超过20人,小守灵厅滞留人员不超过10人;在业务大厅火化等候人员每家不超过5人;办理业务人员每家不超过2人;参与出殡及安葬活动车辆每家不得超过5台小型车辆,人数不超过15人。

三、 严禁外地亲朋好友参加吊唁祭奠活动。治丧家属要做好外市特别是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亲属和朋友回乡吊唁祭奠活动的宣传和劝解工作。对故意隐瞒行程、知情不报的吊唁祭奠人员和治丧家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及管控措施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四、 严禁从事推销活动人员及其他闲杂人员进入殡仪服务机构内部。暂停将外来物品(烧纸、纸制元宝、纸制金条、纸制金砖、鲜花、绢花篮等祭祀用品)带到室内,严防“物传人”现象发生。

上述通告内容,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省、市最新指示随时调整,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对拒不执行规定、打骂工作人员、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交由公安部门严处。

七台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