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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一百零七号)

日期:2022-10-14    来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作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我市于10月13日开展的区域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我市“外防输入”压力仍然较大,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范疫情输入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凡近期在市域外有意向抵返我市人员,必须提前2天主动向社区(村屯)、单位报备,扫描“七台河码”,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抵返我市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积极配合落地核酸检测,到达我市目的地后,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不流动。

二、 各交通卡口一律实行扫双码(“大数据行程码”和“七台河码”),并认真查验扫码结果。对于高中风险区和疫情外溢风险较大地区的抵返人员实行“手递手”闭环转运。

三、 抵返我市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管控措施,对市域外无疫情地区抵返我市人员除执行核酸检测要求外,7天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四、 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进入各类重点机构及公共场所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防护措施。

五、 各类重点机构及公共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扫码、验码措施,对于“七台河码”显示红码、黄码和“大数据行程码”显示7日内有涉疫城市轨迹的人员严禁入内,一经发现要向属地疫情指挥部报告。

六、 广大市民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减少流动和聚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七、 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开本市、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区的涉疫地区(含涉疫地所在直辖市及地市级城市的全部区域)。

八、 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个人相关信息。对拒不执行本通告要求及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台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