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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双公示”工作位列全省第一

日期:2024-03-11    来源:​ 七台河日报    作者:记者刘雪莹

近日,记者从省公共信用中心公布的最新一期《黑龙江省辖市(地)2024年1月“双公示”工作考核评估报告》获悉,我市“双公示”工作总得分99.976分,位列全省第一名,其中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报送数据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行政许可报送数据的及时性以及信用修复质效均为满分,创历史最佳。

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市营商局建立“三个一”工作机制,确定一个分管领导、安排一个科室负责、指派一个具体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双公示”工作,做到责任到人,任务落实到位,共同抓好“双公示”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工作人员具体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日监测、周通报、月评估、季总结”的监管模式,每日在微信群进行工作提示和发送预警数据;每周进行通报,对及时率100%录入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存在超期录入数据的单位进行通报,累计发送周通报60余期,月评估报告8期,每季度进行总结分析,对“双公示”信息质量进行全面部署,保证录入及时率100%,合规率100%,无瞒报漏报数据。

加强长效化协调沟通。市营商局成立“双公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双公示”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各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公示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切实规范“双公示”信息录入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效率。编制“双公示”答疑手册,提供常见问题解决办法,供各单位查询使用。建立微信群,在群内解答各部门问题,做到及时互动,切实提升数据合规率,高效推动各部门“双公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进行。定期举办“双公示”业务培训会,提升业务人员素质,累计开展线上线下培训6次。

严格标准化公示流程。市营商局严格按照“双公示”最新归集标准和校验规则,理顺数据报送路径,规范公示标准。在推进“双公示”工作中,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全部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形成具体化监督合力。市营商局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动态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将“双公示”工作作为转变工作职能、推动政务诚信的重要抓手,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处理“双公示”问题数据,线上方式通过地市自建的行政数据质量管理系统处理,各单位提前一周将数据台账进行录入,做到提前校验。线下方式通过微信群方式通知处理,确保“双公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市营商局将继续把“双公示”工作作为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高质量推进“双公示”工作,确保报送数据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不断强化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应用,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