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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七台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

日期:2024-07-31    来源:​ 七台河日报    作者:记者陈玥光

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长春带队检查《七台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副市长代罡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桃山区桃东街道学府社区、市交警支队交通指挥中心、桃山区人民检察院等地,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条例》宣传、实施和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情况。

检查组就我市《条例》的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检查组强调,要充分认识《条例》贯彻实施的重大意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强化法治思维,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肃查处各类不文明行为。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作用,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引导力度,进一步强化文明行为先进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促进文明行为的良好氛围。要将《条例》实施与创建工作有机统一,建立工作机制,完善配套制度,打通信息壁垒,厘清部门职责,凝聚工作合力,不断推动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代罡表示,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完善沟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压实监督责任,抓好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文明行为,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文明创建浓厚氛围。完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确保《条例》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