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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新增17类家电商品纳入补贴范围

日期:2025-04-28    来源:​ 黑龙江日报    作者:记者 付宇

4月27日,记者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五一”假期黑龙江省促消费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惠及更多的消费者,满足广大消费者差异化消费需求,省商务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决定自5月1日起,新增17类家电商品纳入以旧换新补贴范围。

其中,对空气净化器、电磁炉(含电磁灶、电陶炉)、电风扇(含空调扇)、电压力锅、显示器(含显示屏、智慧屏)、打印机等6类商品具备2级能效的,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对除螨仪、蒸烤机(含电蒸箱、电烤箱、蒸烤一体机)、取暖器(含电暖器、电暖炉、暖风机、空气能采暖机)、消毒柜、空气炸锅、制冰机、咖啡机、早餐机(含面包机、三明治机、面条机)、电吹风、挂烫机、破壁机(含榨汁机、豆浆机、绞肉机)等11类商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以上商品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国利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以来,省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汽车、家电、3C数码产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明确对汽车报废更新至高补贴2万元、汽车置换更新至高补贴1.5万元、家电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数码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截至目前,通过以旧换新政策带动,全省销售汽车、家电、手机数码等以旧换新商品93.1万台(件),拉动消费超百亿元。

为进一步满足广大消费者家装领域换新需求,4月14日,省商务厅会同住建、发改等部门印发了《黑龙江省2025年家装消费品(家装建材领域)消费补贴实施细则》,明确对装修材料、卫生洁具、家具照明等三大领域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享受一次立减补贴,对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补贴商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笔,每笔补贴不超过2000元,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累计最高补贴15000元。

通过不断扩大补贴范围,一定能够进一步释放我省以旧换新消费潜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消费需求,让“换新行动”成为惠企利民、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