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67)

日期:2026-07-0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    作者:

第三百九十八条 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第三百九十九条 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机电设备、液压支架和电缆等的保护。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离警戒区域,并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布置专人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当设置警戒牌、栏杆或者拉绳。

第四百条 爆破用通信电缆和连接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爆破用通信电缆符合标准。

(二)爆破用通信电缆和连接线、数码电子雷管脚线和连接线之间应当相互扭(卡)紧并悬空,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三)巷道掘进时,爆破用通信电缆应当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用通信电缆,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以不受此限。

(四)爆破用通信电缆与电缆应当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用通信电缆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五)只准采用爆破用绝缘通信电缆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者大地等当作回路。

(六)爆破前,爆破用通信电缆必须扭结成短路。

第四百零一条 井下爆破必须使用煤矿许用数码电子雷管起爆控制器。煤矿许用数码电子雷管起爆控制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起爆控制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四百零二条 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员必须在装药完成后,使用煤矿许用数码电子雷管起爆控制器对电爆网路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