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优先支持更新电动货车
日期:2026-08-01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记者 吴利红我省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是什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哪些人能申请补贴?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杨楠:
2026年我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延续以往惠民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扶持导向,除继续支持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更新为低排放货车外,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补贴范围包含:仅报废营运货车、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仅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第一类,“仅报废营运货车”。简单来说就是车主只报废车辆、不购置新车也能申领补贴。适用对象为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不含挂车)。报废货车应于2026年1月1日(不含)前,在我省取得《道路运输证》,证件有效期至2026年1月1日以后。同时,《道路运输证》注销日期、《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日期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注销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
第二类,“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其中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要求,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不含挂车),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且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同时,新购置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
第三类,“仅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针对城市冷链物流运输行业,我们专门设置了专项补贴,无需报废旧车,全新购置合规新车即可申报。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同时,《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