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即将全面推行
日期:2026-08-05 来源: 黑龙江日报 作者:记者李美时8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黑龙江省构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专题新闻发布会,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岳海为就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情况作专题发布。
岳海为介绍,作为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险”,长期护理保险在我省已从试点探索转向全面建制阶段,省级“1+N”政策体系已搭建完毕,今年年底前哈尔滨、牡丹江将完成建制准备,齐齐哈尔将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
我省长期护理保险探索起步较早。2017年,齐齐哈尔市作为全省唯一、全国首批15个试点城市之一先行先试,十年试点已累计让6520名重度失能群众感受到政策温度。随着中办国办相关意见及国家实施方案的印发,省委、省政府将“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重要民生任务统筹推进。
据介绍,目前全省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各项前置筹备工作已经就绪。在顶层设计层面,《黑龙江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已获国家层面批复,即将正式印发,同步配套出台了护理服务机构、失能等级评估机构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省级经办规程、协议管理等制度,形成了省级层面“1+N”完整政策框架,对筹资、参保、评估、待遇、监管、经办等全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实施路径上,全省明确了分步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到2028年,各统筹区将分步实施,逐步实现制度全覆盖。其中,今年年底前,哈尔滨、牡丹江两个统筹区完成建制准备工作,试点城市齐齐哈尔推动参保扩面,省本级纳入属地哈尔滨市经办管理。
在基础支撑方面,前期已组织各统筹区对在职职工、退休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未就业人员、困难群体、18周岁以下人员等6类参保人群及重度失能人员、评估机构、护理机构等数量进行了全面摸底。同时,完成了长达20年的中长期基金测算,为制度可持续运行提供了坚实数据支撑。在服务能力提升方面,全省已围绕经办规程、失能评估、护理服务等开展了专题培训,并组织了四次长期照护师全国统一考试,381人通过考试,填补了专业服务力量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