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八条 钢丝绳的报废和更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钢丝绳的报废类型、内容及标准应当符合表12的要求。达到其中一项的,必须报废。
(二)更换摩擦式提升机钢丝绳时,必须同时更换全部钢丝绳。
第四百四十九条 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损段剁掉或者更换全绳:
(一)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者变形。
(二)断丝超过本规程第四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三)直径缩小量超过本规程第四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四)遭受猛烈拉力段的长度伸长率达0.5%以上。
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者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